今天騎進了凱里市,因為中午開始就頭痛,到了晚上我痛到臉揪了一塊,所以我到了十字路口人多的地方休息,人多的地方應該不會有消宵來偷我東西吧,畢竟腳踏車在我幾公分的距離而已,就這樣在角落腳踏車沒鎖的睡著了,咪了15分鐘之後腳踏車竟然在我眼前不見了,這時候我急著跳腳,因為我的護照跟台胞證還有所有的錢都還在車上,車子車上東西加一加有六萬左右新台幣的價值在上面,警察說:(最壞的打算,如果一個禮拜都沒下落,可能要把我請回去台灣),我心寒了一大半,目前還在派處所裡面,沒有身份我也不能亂跑,看來好運一次用光的下場就是這樣,我好恨沒完成就被打回台灣,警察也知道我是台灣人,很積極的去打探下落,拜託了公安先生。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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