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做過最不可饒恕自己的事,又到了警察局,對,自行車又被偷了,你們常常說芬蘭是最安全的國家,但是我的自行車也還是被偷走了,這次連護照都不見了。
我就停在警察局旁邊,之前大家都說很安全的洗腦下我沒有鎖上自行車,我需要一直找free wifi,離開了自行車兩分鐘,短短120秒回來就不見了,我的所有你想的到的東西都離開了我,身無分文的在凱米市接頭,等等…之前第二輛自行車不見的城市叫凱里市,這邊是凱米市…我是不是受到詛咒了?
 

(我自行車不見了,在這轉角而已,就在這轉角)
(你要禮拜一在來,警察都休息了)
(就在三分鐘前….)
(對,禮拜一在來)
(我的帳篷也在車上,我要睡在哪)
(你可以去hotel,你有卡嗎)
(好的我禮拜一在來….)
我根本就沒有錢付任何東西,包括車票回赫爾辛基,回到我被偷的現場附近有個圖書館,我坐在門口
(我們要打烊了,不好意思)
(…)
(你怎麼了)
(自行車在早上被偷了,警察不肯幫我)
聊到後面,老闆給我了10歐元和一杯紅茶,希望我不要放棄,我也不想放棄,但是連護照都沒有我真的哪裡都不能去了。
 
 
 
 
我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辦法途搭回去首都,就是在路上比大拇指那種,免費回去七百八十公里的首都,去找台灣大使館申請一次護照,如果順利,我會在想辦法繼續”走”下去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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