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暫停記

巨罰
歐盟申根簽90天,我超限了92天,並不是故意要這樣做,而是我算錯了一步,這一步就足夠讓我掉下深淵。
我總是喜歡把日期使用到漓淋盡致,土耳其也是,俄羅斯更不用說,好吧,這次我玩火自焚了。
為了能和jose相處久一些,我買了簽證有效日期最後一天的機票,但我很窮,無法買轉機一次的昂貴機票,那最便宜的機票就得需要轉機三次,三次飛機就得在機場呆上三天,沒事,我還年輕,這三天我熬的過。
其實睡機場舒服多了,因為不用顧自行車,不怕下雨漏水弄濕睡袋,又有網路,對我來說機場可是高檔的飯店。
飛機返回行程是西班牙-荷蘭-廈門-台灣,但是當我登機前往荷蘭時,我卻沒有看到任何出境海關…,這時候突然恍然大悟,因為申根國的緣故,西班牙跟荷蘭算是“境內”。
到達荷蘭機場時我非常緊張的在網路上收尋歐盟申根簽over stay會有什麼後果,可惜找不到任何相關的文章,所以我猜想我成為了這錯誤示範的前車之鑑第一人了。
到了阿姆斯特丹機場,第一件事情是找警察,我必須提早自首這件烏龍事情,警察也沒有處理過這事情,也請我乖乖等邊境海關旁邊等待邊防警察上班。
時間到了,拿到機票,被這事情所困的我已經兩天沒睡,等到換我的時候,我急忙的說道
(不好意思,我超時了,我以為我能在西班牙就能得到出境章,但西班牙跟荷蘭算是境內,我該怎麼做?以後還能不能回來?)

警察按下桌下的警鈴,請另外一個警察帶我去小房間,這大費周章的安排可讓我嚇破了膽,小房間裡面有個女警,翻閱了一本相關條例的書後回答
(你還會回來歐洲嗎?)
(會,我是騎自行車的旅行者,把自行車放在賽維利亞)
(現在你有兩條路走,一就是永遠不能回來歐盟申根國,二就是接受罰款)
(我肯定是選擇接受罰款,那我還有不良紀錄嗎?)
(有的,不過你還是可以在回來歐洲,不要在超時就可以了)
我選擇了罰款,這事後也鬆了一口氣,好了接下來就好好放鬆回去台灣,在阿姆斯特丹機場準備回廈門時,我開始聽到了閩南語,這是多麼熟悉的語言…,我也訝異我竟然還聽的懂。
Ps : 飛三天,失眠三天,坐我旁邊是愛哭小女孩,簡直是個考驗,一方面也發現我自己無法當個稱職的爸爸,因為我已經在腦海裏扭斷這小妹妹的頭好幾次了。